漢族獨立宣言

28 十月, 2007

注:多謝林忌兄每日一膠的轉載,,各位希望轉載的朋友與媒體,請在此留言

漢族獨立宣言
我,朱國興(筆名辛維思)將參加 2007 年港島區的立法會補選。希望各大傳媒認真對待本人的出選,及根據選管會的公平原則報導本人參選的新聞;本人不希望各大傳媒故意拒報,以免將來對簿公堂。有見及近日香港的漢奸論,足證世界各地漢人仍懷念漢族的榮光,因此我朱國興,作為大明國朱三太子的二十一世孫,為了表達對吳三桂放清兵入關,導至漢人民族國家覆滅一事強烈的憤慨,因此本人在此宣佈,將透過參加 2007 年的港島區立法會補選,去推廣「漢族獨立運動」的理念,希望得到全港市民支持。

如果我順利當選,朕會在香港建立「大明國流亡政府」,誠意邀請各位反對漢奸的議員、傳媒及各界友好,參加大明國政府;為表揚王國興議員,對漢族反吳三桂的支持,朕封王國興為「復漢大將軍」曾憲梓為「大漢護國公」,曾鈺成為「興漢大元師」,譚耀宗為「左光祿大夫」。

漢人民族國家,將採取 1991 年俄羅斯脫離蘇聯的模式,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

漢人民族國家的體制
獨立的漢人民族國家,將採取君主立憲制,以明代的官制為基礎,配合現代政府的形式,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議會。為保持「直通車」,令原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漢族成員加盟,因此大明國的議會,暫時不會採取民主制度,議員將由國家元首委任誕生。

漢人民族國家的都城
大明政府當年最初的錯失,就是由南京遷都北平;因此,將來大明國的首都將設在應天府(南京),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早日交出南京市的主權,讓朕回朝。

漢人民族國家的語言
大明政府將恢復傳統漢語,拒絕北方韃 虜所污染的所謂「普通話」,因此將採取南方保存上古漢族、中古漢族的語言,為法定語言;香港及兩廣的廣東話、客家話、潮汕話,福建省及台灣省的閩南語、閩 北語,江南吳越一帶的上海話、蘇州話、無錫話、常州話、寧波話、杭州話、溫州話、衢州話、江山話、昆山話等,都將會成為大明國的法定語言,再重建唐朝的 「正音」,作為日後的官方語言;唯北方諸胡的語言,將不受承認。

漢人民族國家的文字
漢人民族國家將恢服正體字繁體字,簡體字的使用將受一律的禁止。隨著電腦(電子計算機)的普及,簡體字已經失去了實際的價值及功能;因此大明國將於十年之內,逐步取締簡體字的使用。

漢人民族國家的服裝
大明國將恢復漢服,旗人服裝如旗袍等,將一律禁止;唯體現現實需要,西服將會同時成為法定服裝,唯國家節日如春節等,則必需以傳統漢服示人。

漢人民族國家的主張
大明國將以孫文主張的「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基礎上,主張「驅逐共虜,反共復明」,希望全中國千千萬萬的漢人,可以恢復漢統,不做漢奸,重現漢人的光輝,不再做外族,包括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等賣國理論的奴隸。

致大明國同胞書:
在人類歷史事件的進程中,當一個民族有必要解除其與另一民族相連結的政治桎梏,並按照自然法則和天意在世界列強中取得獨立與平等的地位時,對於人類輿論的真誠與尊重,要求他們必須將不得已而獨立的原因予以宣佈。我 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受造而平等,天賦予他們某些不可 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建立起來被管轄者同意的政府。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破壞這些目標,人民就有 權利去改變它或廢除它,並建立一個新的政府。新政府所根據的原則及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必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有可能保障他們的安全與幸福。誠然,慎 重會使得一個建立已久的政府不因微不足道的和暫時的原因而被改變,過去的一切經驗也表明,人類更傾向於忍受尚能忍受的苦難,而不去為了拯救自己而廢除他們 久己習慣了的政府形式。但是,當濫用職權和巧取豪奪的行為連綿不斷、層出不窮,證明政府追求的目標是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主義統治之下時,人民就有權利,也 有義務推翻這樣的政府,併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這就是我們這些殖民地的人民一向忍受的苦難,以及現在不得不起來改變原先政治制度的原因,恢復大 明帝國皇室體制,擁戴朱元璋的子孫擔任立憲國家皇帝之原因。由 大清帝國滅亡明帝國之日始,直至中華民國推翻清帝國,再由中華人民 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本土之日始,就是一部反覆重演的傷天害理、巧取豪奪的歷史。所有這些行徑的直接目的,就是要在神州建立專制的暴政統治。漢族至今,仍未 取得適當的地位。反之,像施琅等漢奸得到了歌頌。在王國興偉大的文章啟發下,我們認為這種倒果為因,謳歌吳三桂的情況不能持續下去。

因此,我們大明帝國旳漢族子民們,以大明帝國故土的善良人民的名義, 並經他們授權,向全世界最祟高的正義人士呼籲,說明我們的嚴正意向,同時莊嚴宣佈:大明帝國故土從此成為、而且按其權利必須成為自由獨立的國家;它們已經 解除一切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的義務,從此完全斷絕、並必須斷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之間的一切政治聯繫。作為自由獨立的國家;它們享有 全權去宣戰、締和、同盟、通商或採取其它一切獨立國家有權採取的行動。為了擁護此項宣言,我們懷著神明保佑的堅定信心,以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財產和我們神 聖的榮譽,互相宣誓。